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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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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警官大隊

發布日期:111-04-08

更新日期:111-04-30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警官大隊

一、沿革
  本大隊之前身為警務處特務大隊第一中隊,成立於民國38年9月,負責總統及其家屬與特定人士之安全與安寧。民國48年編制調整,改編警務處直屬警察大隊第一警官隊。民國79年1月1日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同年8月5日奉指示納編執行總統、副總統及其家屬之安全與警衛任務。
  民國100年12月14日立法院制定「特種勤務條例」,並自民國101年1月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本大隊依法納編特種勤務專責單位,所屬員警負責策劃及執行特種勤務相關工作,為法定特勤人員。

二、組織編制
  本大隊設有大隊長1人、副大隊長5人,並依任務需要編有警情、督察、行政、綜合、督導、機動等共14隊。

三、任務職掌
  負責以下對象之安全維護任務:
  (一)總統、副總統與其配偶及一親等直系親屬。
  (二)卸任總統、副總統。
  (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及其配偶。
  (四)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與其配偶及一親等直系血親。
  (五)其他經總統核定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