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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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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事蹟

發布日期:111-11-28

更新日期:111-11-28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督訓科

執勤機警,處置得宜,確保警衛處所安全
一、本總隊第二大隊第四中隊警員黃士軒、蔡昆凉等2員擔服本(111)年11月18日12時至16時○○○○協會○○辦事處○崗守望勤務,於12時30分許發現民眾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M9P-○○○)(○○○保全通報可疑車輛)又從○○辦事處車道進入,立即由黃、蔡等2員攔截於車道處,並通知○崗警員陳秉澤馳赴現場支援,轄區康寧派出所獲報亦趕至現場處理,許民(疑似精神異常人士)稱自己為人體炸彈,且攻擊派出所處理員警,因而遭保護管束,本總隊員警協助將嫌疑人帶往派出所處理,案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偵辦。
二、警員黃士軒、蔡昆凉、陳秉澤等3員,執勤機警,處置得宜,確保警衛處所安全,足為同仁表率。